兼职的意思,兼职知识?

案 情

2019年9月,郎师傅加入了一家公司的食堂,担任帮工职位,月薪为2000元。由于食堂只负责公司员工中餐,因此郎师傅有较多的空闲时间。为了增加收入,他在自己租房的小区找了一份值夜班的工作,这是通过老乡的介绍得到的。

几个月后,郎师傅在目前就职公司兼职工作的情况被公司发现,随即公司宣布与他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双方的劳动关系被解除。郎师傅感到困惑,因为他认为自己是在下班后兼职,并且这不会影响白天在公司的工作。他坚信自己没有违反法律,也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劳动合同不应无效。

观 点

在实践中,对于员工兼职是否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员工有兼职行为时,劳动合同无效。 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对兼职持否定态度,应以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员工有兼职行为时,劳动合同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这显示《劳动合同法》并不禁止劳动者兼职,只是在特定条件下赋予用人单位解除权限。 第三种观点认为,员工兼职行为应依情况确定劳动合同效力。 作者支持第三种观点。 关于兼职,《劳动合同法》并未明确定义,一般指在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以外,在业余时间内与其他单位建立的工作关系。 兼职是否影响劳动合同效力取决于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签订时生效,除非存在法定无效情形。 所以,兼职是否影响劳动合同效力取决于兼职者是否存在特定情况,而兼职本身并不构成劳动合同无效事由。 一般情况下,具有兼职行为的劳动者可能在以下情况下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对相关行业的劳动者有禁止兼职的规定;劳动者兼职行为构成对用人单位的欺诈,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

结 论

在这个案例中,郎师傅兼职的行为发生在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一个发生在事后的行为不可能对一个已建立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形成欺诈,因此,郎师傅兼职的行为不构成欺诈。同时,郎师傅作为食堂帮工的兼职行为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结论是郎师傅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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