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一品税悦(注会+注税+高会)
不早不晚,原来你也在这里,眼中有星辰,身边有烟火气,这就是—一品税悦,每天分享财税干货,望你既远望星辰,又提升业务能力,欢迎关注!
小编说两句心里话:昨天有一个财务朋友给我发了一条消息,说看我写的财税文章,看到其中的一个观点,茅塞顿开。说实话,看到这样的消息我是很开心的,我每天都在用心的更新财税文章,这些文章的内容有些是来自学员朋友的问题,我做了解析;有的是来自税局的一些观点,我进行了归纳;有的是来自其他老师的文章我重新做了总结。但不管怎样,我都在用心的去做财税文章的分享,目的就是能帮助到我们的财务朋友们,希望大家有空的话,常来“一品税悦”看看,也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接下来,我们看今天分享的内容:
情形一:【男子吃饭刮中10万元大奖】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但长春市民王先生却被一个“大馅饼”砸中了。原来,他和几个朋友去一家饭店吃饭,饭后结账时随手刮开了一张发票,结果却发现中了10万元大奖,那么这个10万元大奖需缴纳个税吗?
解析:需要!
参考:根据财税[2007]34号 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情形二:个人收到保险公司的保险赔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不需要!
个人取得保险公司支付的商业保险赔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五、保险赔款。
情形三:员工收到所在公司颁发的见义勇为奖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需要!
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税。
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25号)规定,为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对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于案例中的见义勇为奖金为公司颁发,因此,需要交纳个税。
情形四:员工收到所在公司给予的离职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在个税申报系统中选择“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这项进行申报个税。
离职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离职经济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离职经济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情形五:个人取得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个人取得的解除合同违约金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3、有人习惯性的提到 国税函[2006]8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不好意思,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自201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小编叨叨:截至目前,政策明确规定“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只有2019年74号公告中列举的三项,不包括合同未履行而单独支付给个人的违约金。所以对个人取得的解除合同违约金收入,小编个人认为不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情形六:小张结婚,企业支付给小张结婚津贴八百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需要!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部分内容参考:郝老师说会计,由一品税悦补充修改,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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